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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商:历史反思与未来展望

 ——在湘商研究专家顾问座谈会上的发言
周行易  
2008年11月29日                  

       湘商是近几年进入大众视野的一个新概念。什么叫湘商?周强省长曾在首届湘商大会上说:在外地办厂、经商的湖南人叫湘商,在湖南本土办厂、经商的湖南人叫湘商,非湘籍人士在湖南办厂、经商的也叫湘商。后来,我们提一切有湖湘经济文化背景的工商界人士都可以叫湘商。这是广义的湘商概念。其实这主要是说的湘商概念的外延问题,这个外延比明清时期的所谓商帮概念的外延要大大地扩展了。过去的商帮一般是称在外地做生意的某籍的商人,而且“工”和“商”是有区别的,“士、农、工、商”历来是古代中国社会群体的四大划分。但是,狭义的湘商概念是什么?它的内涵怎样界定?还没有结果,希望大家关注。

       历史上湘商的特征  

       过去有没有湘商?有。而且过去湘商在历史上也是很有名的。汉口的“宝庆码头”和怀化的“洪江古商城”就是湘商的作品。不过那时的湘商不叫“湘商”,而叫“湘帮”。晋商、徽商那时也叫“晋帮”、“徽帮”。与晋商、徽商相比,历史上湘商有什么特征呢?我们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打”。这一点和湘军是相通的,与湖南人的尚武精神密切相关。

       在明清时期,与晋商、徽商相比,湘商初期的整体实力相对弱些,做生意经常被欺侮,这就迫使它用武力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湘商开创的宝庆码头曾经就被徽商夺去,湘商打了一百年才最后夺回来。所以老一辈的武汉人今天说起打码头,都会提到湘帮,湘帮的尚武精神是特别强的。我们今天民间说的“打湘帮”,指的就是这回事。在洪江也是这样。当时在洪江有这样一种说法:“晋帮的票子、湘帮的拳把子。”“拳把子”就是会打。这就是历史上湘商的特征。

       现在有人把“诚信”说成是晋商、徽商的特征,认为晋商、徽商讲诚信,所以能成功,这样的概括并不准确。诚信是商业的普遍规则,湘商做生意也是讲诚信的,它在明清和近代有很多的生意伙伴,能做出个宝庆码头来,做出个洪江古商城来,不讲诚信能行吗?所以我们不能以“诚信”来概括某个商帮或商业群体的特征。如果要对晋、徽、湘三大商帮的特征作个总的概括,那就是三句话:“晋帮的银票子、徽帮的算盘子、湘帮的拳把子。”这三个“子”,才是这三大商帮的基本特征,至于诚信,大家都是要讲的。

       所谓“晋帮的银票子”,就是指晋商的银票。晋商最先搞钱庄,搞商业资本运作,搞“汇通天下”,越搞越强大,人们后来所认识的所谓“晋商”,就是这个意义上的晋商,所以“银票子”是晋商的基本特征;所谓“徽帮的算盘子”,是说徽商特别会在商业交往中精打细算,通过精打细算找到自己的盈利点,徽商主要是在江浙一带发展的,今天江浙一带的人——特别是上海人仍然保留着这个特征,原因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影响最先是从这一带开始的。我们现在经常听到有人批评上海人小气,其实这是精打细算,精打细算是保证你在商业交往中能够盈利的一种基本素质,可见“算盘子”是徽帮的基本特征;当时的湘帮在这两方面都不占优势,所以就只剩下“拳把子”了。这是由来以久的湘人尚武精神在当时湖南商业领域的反映。这当然不是说湘商靠武力去征服市场,刚才说了,湘商也是讲诚信的,而且在当时的洪江还流传有湘商另外一个商业信条:“吃亏是福”,湘商是刚中有柔,柔中有刚,很懂辩证法的。“打”,是它迫不得已的一种自我保护手段。

       湖南本土经济落后的历史原因

       今天我们看到湖南本土经济不太发达,就批评湖南人不会经商,说湖湘文化是一种农耕文化,天生与商品经济格格不入,事情不是这样子的。这我们可以从明清时晋、徽、湘三大商帮的发家史上发现问题。

       中国的商业始终是在一种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展的,始终没有向现代商业文明过渡,没有完成这个过程。中国社会历来就是一个无商业规则的社会,是一个关系社会,政商关系网络是中国商业发展的基本模式。中国商业的“领航标”是政治而不是市场,中国商业在历史上没有建立起符合现代商业规则的市场机制,明清时中国近代商业开始萌芽就套在这种模式中畸形发展,这种状况一直到今天还没有完全改变。

       明清时晋、徽二大商帮就是靠朝廷的政治动向和政策来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山西处于内陆,晋商为什么能发展起来?它靠的就是当时朝廷的“开中法”。“开中法”是整个明朝盐法的主体,最初是主要为了供应北部边寨军事消费所采取的一个政策。山西有盐池,食盐是古代重要的商品,当时明王朝为了巩固政权,多次出兵追击元蒙残余势力,山西成了离前线最近的物资供应地,又产食盐,晋商一下子就发展起来了,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江浙产海盐,盐也是徽商最大的利润来源,徽商也是靠与朝廷建立密切的盐政关系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这就是说,晋、徽二大商帮的崛起首先靠的都是“天时”和“地利”,通过天时地利有了一定资本,再去构筑更大的所谓“人和”关系,也就是政商关系。到了清末,这种关系直接通到了朝廷的最高层,通到了慈禧太后那里,晋商的乔家和徽商的胡家就是典型代表。冷静地想一下,我们今天的特区经济和沿海经济也是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搞起来的。

       湖南在历史上却一直没有像晋商、徽商那样的机会,在今天也没有像特区、沿海那样的机会。所以湖南本土的商业氛围一直浓不起来。但是湖南人是不服输的,从明清资本主义商业萌芽开始,就放肆卖木材、卖矿产资源,硬是搞出了个宝庆码头和洪江古商城。这种粗放型经济后来一直成为湖南经济的基本格局。这是有传统的。这种传统形成了湖南人几百年来的商业思维定势。这是湘商在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上的一个显著弱点,也是制约湖南本土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所以湖南本土经济长期发达不起来。

       至于农耕文化,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不只是湖湘文化的特征。其实,农耕文化也是人类文明在某一阶段的基本特征。农耕文化并不必然地阻碍现代商业文明的萌芽和发展,西方资本主义也是在西方农耕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类文明在任何地方都不会从原始狩猎采集经济时代越过农业文明而直接跨入现代商品经济时代,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我们不要老是揪住农耕文化不放。

       湖湘文化对湘商的影响

       那么,湖湘文化的特征是什么?它对湘商有没有影响呢?

       关于“湖湘文化”这个概念本身,目前在学术界是有争议的,对它的内涵、外延以及特征还存在多种不同看法。在我看来,湖湘文化的基本特征是一种“天下情怀”,并由此产生的一种“悲剧精神”。湖湘文化在本质上应当是一种悲剧文化。当然,这个“悲”不是“悲哀”的“悲”,而是“崇高”、“悲壮”的意思。湖湘文化的这种特质对湘商的影响很大,但这跟所谓的“农耕文化与商品经济格格不入”无关。

       我所说的天下情怀同现在我们常说的爱国主义层面上的湖南人的“心忧天下”是不完全相同的。现在我们湖南人老说“心忧天下”,我在网上看到有很多的外省人就不服,他们说:“只有你们湖南人心忧天下,我们就不心忧天下吗?”可见,“心忧天下”不一定是湖湘文化的基本特征,特征是必须具有排他性的。我所说的天下情怀,是指湖南人潜意识中有一种对天下政权的密切关注意识,这可以理解为湖南人的政治情结。这是有很深的历史原因的。

       据考古材料,我们发现中国人的“天下政权”观念竟然就诞生在6000多年前的湖南(对此我将有专文述说)。人们原来常说湖南在历史上是蛮荒之地,这只说对了一半,从夏商周以来是这样,但在5000年前,中国文明的中心可以说是在湖南,而不在河南,这是被现代考古学所证明的。现在已有不少学者(包括非湘籍学者)在关注这个问题,遗憾的是,我们大多数的湖南人对此重视还很不够。 

       远古湖湘文化是随着稻作文化向北方的传播而传播的。在这个漫长的传播与交融过程中,远古湖湘文化在中国历史上至少经历了三次大的悲剧性碰撞:第一次是“蚩黄大战”(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第二次是“窜三苗于三危”(传说中的“尧舜时代”),第三次是“秦楚之战”(战国时代)。这三次大的悲剧性碰撞后的失败遗族大都回流到了湖南,这对古代湖南人的心理影响是巨大的。在湖南人的文化基因中,由此埋下了一种失败的巨恸和重新崛起的冲动的因子,也因此形成了湖湘文化的悲剧精神。可以说,从所谓的“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到近代湘军的“扎硬寨、打死仗”,再到谭嗣同的抛血京华、陈天华的投身日本海,都是这种悲剧精神的反映。这就是后来杨度说的“若要中华国果亡,除非湖南人尽死”和陈独秀呼唤的“湖南人底精神”。

       这种“天下情怀”和“悲剧精神”融合在一起,铸成了刚才所说的湖南人的尚武精神,并由此形成了湖南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气概”。这种气概对湘商和湖南本土商业环境的影响是非常之大的。

       这种气概反映在政治层面,就是“王者之气”;反映在军事层面,就是“霸气”;反映在民俗文化层面,就是“蛮气”;反映在经济层面,就是“打码头”;从“王者之气”到“打码头”再往下滑,就变成了“匪气”。湖南人这股气的上扬与下滑的转折点在于“势”的顺与不顺,势顺则气上扬,能干出一番经天纬地的大事业,如近、现代史上出的那些伟人、名人;势不顺则气下滑,也会搞得你下不了台,这就是匪气发作了。湖湘文化的极大开放性和极端封闭性、极大革命性和极端保守性都是由此来的——这在近代史上表现得最为清楚。

       每一个湖南人胸中都藏有这股“气”,都想称王称霸,出人头地,做最好的,宁为鸡头不为凤尾,这本来没有什么不好,但如果“势”不顺,那就糟糕了。所以我们经常听说湖南商人不团结,老想自己做老大把别人整下去,缺乏团队精神;也经常听说湖南官员的官本位思想比其他省份严重,居高临下,缺乏公仆作风。因此,湖南人要想在今天的全球化商业格局中有所作为,必须先理“势”,把“势”理顺,让这股气往好的方面发展。三一重工的“势”是理得比较顺的,所以他们现在要到国际上去“称王称霸”了。我们打造湘商,就目前来说,关键是要改造湖南的商业土壤,也就是理商业之“势”。没有好的商业土壤,是难以长出更多、更好的商业硕果来的。这实际上是如何弘扬湖湘文化的问题,这一点很重要。 

       怎样看待商帮文化

       刚才说到中国的商业始终是在一种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展,始终没有向现代商业文明过渡,政商关系网络是中国商业发展的基本模式,这是从大的商业背景上说的。从中国商帮的内部机制来看也是这样。历史上的商帮文化缺乏现代商业文明元素,商帮文化的核心是“血缘”、“地缘”、“人缘”、“物缘”和“神缘”,即所谓“五缘”。靠的是宗族亲戚、邻里乡党、同学业友、物物连媒、宗教信仰。这是一种人格化的“交易路径”,虽然可以减低经营成本和信用风险,但带来的后果是封闭和停滞不前。它与现代商业文明的契约精神、商业规则是相悖的,靠这种机制不可能向现代商业文明过渡,也不可能产生持久的真正意义上的商业繁荣。

       所以,一旦那种“天时”和“地利”优势没了,就会很快垮下来。正由于此,后来晋帮、徽帮的结局并不比湘帮好,由于这种外部的政商关系网络和内部的“五缘”交易路径的限制,他们也都没能完成向现代商业文明的转换。后来山西的整体经济状况还是不行,而现在晋帮的子孙们大都只知道挖煤炭卖,而且有人极不守商业文明规则,还搞出了个“童工”事件,闹得声名狼藉;徽帮的老巢江浙那边好一点,是因为后来有大上海十里洋场的现代商业文明因子的持续浸染,与徽帮无关。但也不能说就完成了向现代商业文明的转换,今天的温商发了财,前些年还是利用“五缘”路径抱团结伙揣着点钱到处炒楼盘。现在金融风暴北京楼市大跌价,组织炒房团疯狂抢购的就是晋商和温商,晋商甚至还组团包专机炒房,他们的钱是挖煤赚的,来得比较容易——在这点上,也可以看出晋帮财大气粗和徽帮精打细算特点对这两个地方商业心理的影响。

       所以,商帮文化是不可能真正完成中国商业向现代商业文明转换的。不仅如此,这种商帮文化还是产生中国商业政商关系网络的内在原因,是形成官商勾结、产生腐败的温床。它的影响是深远的。由于它的影响,中国商人在整体上至今没有树立起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精神,他们普遍相信的仍是“势力”和“强权”,而不是“真理”和“公义”,对此我们应有清醒认识。  

       中国商帮的这种“五缘”机制,很像西方马格里布商人的“集体主义”。所谓马格里布商人的“集体主义”,就是在远距离商业交易中,联盟选择的都是内部人员作代理人,而一旦代理人有被视为违反联盟利益的行为,整个联盟就会对他作出集体性的、永久性的惩罚。中国商帮的状况就是这样子的。所有中国帮会组织的状况也是这样子的,我们在武打小说中经常看到某人被逐出师门,甚至被追杀,就类似这种情况。这就是中国文化的“江湖”。“江湖”处理问题总是按它自己的规矩和逻辑,缺乏社会沟通,所以它产生不了经济法,也产生不了企业法人。

       西方现代商业文明抛弃了马格里布商人的集体主义,是在另一种机制上完成转换的。这个机制就是热拉亚商人信奉的“个人主义”。所谓“个人主义”,就是在远距离商业交易中,不排斥外部人作为代理人。他们是通过创立“社区责任”和类似法庭组织的仲裁机构来保证交易合约的有效进行,而不是靠联盟的“集体主义”人格化路径。这种机制更接近现代市场经济和商业文明。后来在这基础上产生了美国新教徒商人信条。

       如何规避商帮文化影响

       在我国,现在商帮文化还在畅行,这是因为中国商业仍然处在向现代商业文明的整体转换之中,中国商业的传统模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虽然我们已经普遍采用了现代公司制度,在形式上商业运作已进入了企业法人层面,但中国文化还没有实现现代意义上的全面复兴,传统商帮的社会基础还在,在实际操作上,仍然避免不了在政商关系网络中游弋钻营,所以我们经常见到有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的案子曝光。

       当然,我们今天各省市区建立的异地商会,跟传统商帮是有本质区别的,这主要是打造一种各地区的经济、技术、信息交流平台;它的内部管理也不是靠帮规和行规,而已纳入全社会的整体法律框架之中。但也必须看到,“地缘”和“人缘”仍是它的基本纽带。所以,我们要努力避免传统商帮文化对它的影响,而要以中国人“爱乡土”的传统美德为核心,把它建设成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新型商业组织。“开放”与“交流”应是它的基本特征。

       仅靠“地缘”、“人缘”很难招到商,因为商业关系不是靠感情来维系的。商业的本质是盈利,有利可图,不招自来;无利可图,招也不来,这就是残酷的商业法则。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从古至今,所有的资金流、人才流、技术流、物资流,都是奔一个“利”字去的。这么多的优秀湘籍人才为什么流向外省,成了“异地湘商”?因为那里有利可图、有钱可赚。所以,今天我们要把他们招回来为家乡建设服务,不能仅靠“地缘”、“人缘”关系,不能仅凭“感情”,而要搞“筑巢引凤”,扎扎实实地把“巢”(投资环境和项目)筑好,让飞出去的“凤凰”回来能安家生子,获得实际利益,有比在外面更大的发财机会,能够双赢。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高兴地看到湘商大会的领导机构所体现出来的政治智慧和现代商业精神,虽然湘商大会也搞“招商”,但有关部门很有分寸地在调整和把握着“人缘、地缘”关系,努力避免传统商帮文化的影响,并在第二届时已将其扩展为有众多非湘商代表团参加的全国性经贸合作洽谈会,在筑一个更加开放的“巢”,为吸引包括湘籍“凤凰”在内的更多的“凤凰”来湘发展创造了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商业投资交易平台,这是很有远见的。  

       如何构建湘商品牌

       如何构建湘商品牌?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我这里只能提几点简单建议。

       首先,要抛弃历史上湘帮“打”的基本特征。尚武精神已不适应现代商业文明社会,现代商业文明社会以法律程序解决一切商业争端,不需要依靠武力。尚武精神是湖湘文化的特色之一,这就提出了一个湖湘文化转型的问题。岳麓书院朱汉民院长在一次湖湘文化年会上提出过“湖湘文化的当代转型”,湖南大学廖进中教授也在红网论坛上反复抨击“湘军文化”而倡导“湘商文化”,他们强调的是湖湘文化从“军政”到“经济”的转型,我这里是针对历史上湘商特点,从法律层面再强调这个问题,即当代湘商应当是一个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商业活动的具有现代文明风范的经济群体。

       其次,要敢于拓展湖南人的“天下情怀”,正确疏导湖湘文化的“王者之气”和“霸气”,坚决摈弃湖湘文化的“蛮气”和“匪气”,让“天下情怀”、“王者之气”和“霸气”成为湘商品牌建设的一种全新意义上的现代文化底蕴,使湘商成为一个拥有国际化视野、行业领军气魄、强烈竞争意识、大胆开拓精神、充满锐气的积极昂扬向上的经济群体。

       第三,要防止重蹈传统商帮的“人格化交易路径”覆辙,勇于抵制传统商帮的政商关系网络商业操作模式,不慕“势力”和“强权”,坚持“真理”和“公义”,使湘商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开放意识、富有现代商业文明契约精神、严格遵守现代商业规则的经济群体。

       第四,要彻底改变湖南人几百年来的传统商业思维定势,突破湖南粗放型经济的基本格局,形成有湖南产业特色的湘商“两型”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这是湘商品牌构建的实质性内容。

       目前,湘商作为一个群体经济品牌推上历史舞台,以“两型社会”的标准来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先天不足。这里我说一个现象:历史上湘商发展到20世纪初,在两个行业取得了一流的业绩,一是在化工领域出了个范旭东,被誉为“中国化学工业之父”,毛泽东称他是中国近代民族工业不可忘记的四个人之一;在矿冶工业领域出了梁焕奎、梁焕彝兄弟,被誉为“中国民族矿冶工业的先驱”。范旭东在天津,这之间也许没有内在联系,但这两个行业竟然今天仍是湖南产业的基本结构。这是湘商最头疼的问题。经过这几年的结构调整,形势仍很严峻。据不久前的数据:全省10大支柱产业有6大是高能耗企业,全省规模工业企业有60%是高能耗企业。全省高能耗企业的综合能耗占全省工业能耗总量的90%。

       最后,我概括一下我对湘商概念的理解:湘商是指具有湖湘经济文化背景,以湖南“两型”特色产业为依托,具有国际化视野、行业领军气魄、现代契约精神,按商业规则和法律从事工贸活动的一个充满锐气的开放性的现代经济群体。

       当然,这是一个理想的概念、进行中的概念、未来的概念。但它应是湘商品牌构建的基本框架,是湘商努力的方向,也是我们湘商研究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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